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发【2019】22号)的规定,现在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处分,现将情况公示: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处分类别
| 处分时间
|
1
| 王艺涵
| 2017106180326
| 2017级电子信息工程3班
| 严重警告
|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
2
| 李汝甫
| 2017106180412
| 2017级电子信息工程4班
| 警告
|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各位老师同学反映问题。公示期7天,即3月31日至4月6日止。
地址: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3871385
电子邮箱:caiyijie2333@163.com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