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工作案例评优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 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1-10-26 14:30:13 浏览次数:209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辅导员工作的优秀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表彰先进,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在我省高校开展广东高校学生工作案例评优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

二、案例选题

(一)四史教育活动

(二)课程思政

(三)校园文化建设及文化育人

(四)专业学习辅导即课外科研活动指导

(五)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七)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八)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九)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十)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十一)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十二)其他

请结合实际工作撰写案例,案例作者范围以下列人员为主:专职和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政课教师;高校其他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等。

三、案例写作要求

(一)案例要体现典型性、真实性和推广性;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性和特色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每一篇案例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案例要真实可信,所选案例必须是本人在日常工作中亲身经历,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不得杜撰和抄袭。

(三)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案例中不出现真实姓名,部门和人员姓名,以大写字母A、B、C…代替。

(四)历年已获奖的案例,请勿重复申报。

(五)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六)文本写作格式详见学生工作案例格式要求(附件1)。

四、案例评选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予以表彰、交流和宣传推广,部分优秀案例将在《广东教育》(高校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

五、推荐要求

1.案例征集由学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每校推荐案例不超过15篇;每个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包括建设对象和培育对象)主持人或成员可申报一个案例,不占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2.申请人请以附件形式将案例文本于11月24日前发送到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邮箱:cjxsc2017@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学生工作案例征集”;

3.被推荐的案例作者登陆网站https://gddy.scnu.edu.cn提交申报。

4.学校登陆网站https://gddy.scnu.edu.cn审核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9-3263757


初审:李志娟

复审:成翠雄

终审:余国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