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20-11-20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完善二级学院治理体系的意见》(校发〔202032 号)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完善二级学院治理体系一院一策工作方案》(校发〔202038 号)的要求,二级学院处级干部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学校各方面工作有序衔接和正常运转,现就交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人员

本次聘任、交流的处级干部。


二、工作交接的时间要求

1.为了有序开展转设工作、安排部署暑期工作、谋划打算下学期工作,新聘任、交流的干部务必在 7 10 日前到岗全职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2.新聘任、交流的处级干部必须在715 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交接手续。


三、工作交接的主要内容

(一)介绍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特点;所负责工作的思路、举措和进展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与建议等

(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主要包括工作范围内的资产情况、设备状况、经费使用状况、债权债务状况等;离任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等(须附交接清单)。

(三)移交文档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分管范围内有关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规章制度,电子文档等。

(四)办理人事交接。本次学科专业调整后,各学院的专任教师、学院秘书、辅导员均发生了变化,各学院领导按照学校一院一策方案中的人员安排方案精准通知到人头,在 715 日完成此项工作涉及的所有事项。

(五)需要交接的其他事项





四、具体安排

1.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牵头,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中心、教学运行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离任、接任干部必须按照工作交接的内容,如实填《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在交接完成后签名确认。此表一式三份,干部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和组织人事部各存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交流到其他学院任职的干部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同志,应当积极配合交接工作。

(二)交流的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确因工作需要异动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三)对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出现的问题,交接双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必要时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四)交接双方及有关人员要严肃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过渡。

(五)对拒不履行交接手续,不按规定要求交接工作,如有意损害公物、有意销毁或不移交文件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有意拖延时间不予交接等行为的干部,将予以严肃查处。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2020 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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